打山西路(金星东路-物流城路)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1/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打山西路(金星东路-物流城路)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打山西路(金星东路-物流城路)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龙发改审[2019]31号、漳龙发改审[2019]3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北起金星东路,南至物流城路,道路沿线与农丰路相交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3712.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307.84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及路灯工程等配套工程。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9275035元(含暂列金924670元)。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9275035元(含暂列金924670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9275035元(含暂列金¥92467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及闽建建函[2018]41号等文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5)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闽建告字〔2020〕59号等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6)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7日 08:00:002021年1月28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月28日16:00:00前汇达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现金提交的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29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六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970313,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号楼1711-1716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uhua53888@163.com

电话:0596-2933815,传真:/

联系人:小欧、小曾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漳州市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

联系电话:0596-21281060596-21280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45642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010601800552001001]打山西路(金星东路-物流城路)施工.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