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平和第一中学教学楼附属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平和第一中学教学楼附属配套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7]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平和第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平和第一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平和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160.4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36.2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62平方米,主要建设泵房及水池和室外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7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①主体结构使用年限50年;②建筑耐火等级二级;③结构安全等级二级;④工程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抗震设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②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查询信息为准;③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根据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3 日至 2017年 8 月 7_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9%),本项目的发包价为1156694.6 (含暂列金60000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 年 9 月 1 日17:00 时(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 17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并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2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3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
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4、方式四: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 4 日 15:30 时,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③、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④、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平和行政中心.org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平和第一中学
电 话:13960009568
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栋2梯1006号
联系人: 小陈、小吴
联系电话:0596-2989260
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