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乡村振兴产业孵化中心项目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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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乡村振兴产业孵化中心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乡村振兴产业孵化中心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闽发改备【2022E100071号文准建平和县嘉瑞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平和县嘉瑞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嘉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正兴大道与旧线路交界

2.2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8828.38㎡。项目总建筑面积1517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13700㎡(住宅建筑面积56000㎡,产业服务建筑面积36300㎡,产业孵化建筑面积21400㎡),不计容建筑面积38000㎡。容积率1.93,建筑密度39%,绿地率18%。机动车停车位110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604个。地上建筑内容包括8栋17层住宅楼、1栋18层产业服务办公楼、6栋3层产业服务楼(包含产业展示馆、产业服务楼、乡村振兴经济合作社等)、4栋产业孵化中心。配套建设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本项目总投资金额112138.0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86539.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85.06万元,建设预备费4621.24万元,土地费用9710万元,建设期利息5382.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乡村振兴产业孵化中心项目施工监理,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土方平整、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含门窗深化)、栏杆、百叶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类综合管线、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共部位及公共配套装修工程、电梯工程、供配电、供水、泛光照明工程、导视标识、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围墙及大门、室外照明及管网工程、红线内绿地)、绿色建筑工程、节能工程、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充电桩及其变配电设备等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和保修期间等方面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86539.75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率按0.85%计取,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甩项相应调减合同价款;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监理费用按实结算,最终的施工监理服务费金额=以最终审定的工程施工结算审核价款×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等情形,施工监理服务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监理人附加工作或额外工作所产生的报酬,都包含在前述计算的监理报酬中,委托人无须支付监理人的任何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或类似的费用。建设工期延长或提前,施工监理报酬均不做调整。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7358670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8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如若更新以更新后为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且同时具有不低于电力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同时具备①高级工程师职称;②国家合格有效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书》;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漳州市以外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漳州市有在建项目时必须提供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证明文件,且不得超过2个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福建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应按《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闽人防办〔201564号)的要求提供入闽备案证明;(投标时需附上入闽备案的相关材料);(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格式自拟);(3) 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4)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的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12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12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5)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62223:50:00202271317:37:09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713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须根据漳发改法规[2022]2号文的规定,全部使用电子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嘉瑞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文锦路22-16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086629,传真:/

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嘉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绥东洋小区120号二楼,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370502093@qq.com

电话:0596-3222197,传真:/

联系人: 小邱、小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6-555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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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edc
招标公告.edc
[E3506280601800300002001]平和县乡村振兴产业孵化中心.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