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城区排涝改扩建项目配套“双电源”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长泰区城区排涝改扩建项目配套“双电源”工程;
2、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政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供电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东路172号,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迎宾路3号,招标人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3799828738;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栋28号,联系人:林丹,联系电话:0596-2910159;
4、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7、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9:30时;
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漳州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最终总得分:93.96分;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肆万伍仟柒佰贰拾捌元,其中暂列金捌万元整(小写:3845728元,其中暂列金80000元);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项目负责人:吴正兴;证书及编号: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闽235200720081006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资质。
9、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7份,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7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过商务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7份,不符合要求0份。
10、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无。
11、评标委员会名单:郑曲全(组长)、李榕、苏俊杰、曾伟顺、胡景斌;
12、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监督部门: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0596-8322881。
14、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12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政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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