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文峰镇文洋村2012年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文峰镇文洋村2012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漳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漳国土资[2012]1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文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漳州市财政局拨款(省级补助),招标人为平和县文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文峰镇文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整理面积1084亩,整理后预计可新增耕地16.5亩,占总面积1.52%。主要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文峰镇文洋村2012年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发包价:¥2437541.1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8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7.4.1.16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3%)。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6月24日17时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4]33号》 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7日8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7日8时30分。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文峰镇,邮编:363704
电话:13607558089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1608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hncd3919068@126.com
电话:0596-3919068,传真:0596-7080557
联系人:小张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