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社头片区防洪排涝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补充通知(001号)
招标项目编号: E3506300601800180001
致各投标人:
一、答疑澄清
1、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8)”中,要求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日期为“近三个月: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因社保部门需下个月中旬才能提供上个月份社保缴纳凭证,因此开标时间截止前无法开具5月份社保,建议将近三个月社保时间调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答:已调整为: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社保缴纳凭证。
2、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服务期限:/日历天”,没有具体的时间,而投标文件中“(一)投标函”为系统自动生成,服务期限只能填写数字。请明确服务期限的时间。
答:由于投标函固化格式原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函的服务期限暂按:136日历天填报。实际的服务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为准。
3、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此项中土工实验室设立、信誉评价为A级重点项目等部分证明材料,相关主管部门没有颁发证书,是否提供网上相关资料截图扫描件即可?
答:相关主管部门没有颁发证书的,投标人应提供网上相关资料截图扫描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主管部门有颁发证书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4、问:本项目为中小型规模的防洪排涝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中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设置的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在福建省内设立相应土工实验室加1分;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近10年内设计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金奖)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2.0分。本条款特意设置了与项目规模不适应的加分项,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 862号)。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中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设置的第1点修改为:“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甲级资质加0.5分,投标人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加1.0分,投标人具备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加1.0分,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加2.0分,其他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2.0分;”第2点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近10年内设计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金奖)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0分。”。其余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随时留意有关本招标工程活动的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的任何疏忽或遗漏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
1、本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公布。
2、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以及电子版或自行上网下载有关资料。
3、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双玺7幢903室)
电话:0596-2956050 联系人:小柯
招标人: 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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