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室外配套项目 答疑纪要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7条款“其他资格要求” ③根据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建[2018]11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现更改为:③根据闽建筑〔2018〕38号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福建省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9条。 备注:①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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