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环境监理及监测
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1、 问:我司于2017年底成立,具有2018年及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我司成立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完全满足承接“厦门市轨道交通 6 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环境监理及监测”项目的资质及能力要求。我司请求贵司对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6财务状况报告要求”进步补充:“于近3年成立的公司应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修改为:投标人须2017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 问:根据招标文件第3页,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我公司的下设部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具有相关单位出具的我公司与该下设部门之间附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请问若我公司采用该下设部门的 CMA 证书,且提供我公司与该下设部门之间的附属关系证明材料,那我公司是否满足该项资格要求?
答:若是独立投标人投标的,资格条件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的要求,即可;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及1.4.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的,即可。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 问:招标文件里未提供环评报告,请问是否能够提供?如无详细的环评报告,无法明确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及环境监测内容。
答:提供,环评报告已经上传到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纪要不一致,以本次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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