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角江路以南区域市政配套工程(锦江大道一期)施工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条其他第20条增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条其他增加“21.根据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条目顺延编排。
二、答疑纪要:
1、招标代理发布的控制价中共有两份控制价软件版,请问是以哪一份为准?
答:提供的软件版仅便于投标人调价,投标人投标应以系统提供xml为准。
注:1、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公布。
2、修改后的文件已重新上传,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并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6-6963678 传真:0596-6963678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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