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安置房A区工程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及答疑澄清(001)
招标项目编号:E3506300601800019
致各投标人:
一、答疑澄清:
1.问:招标文件P4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部分第(2)条“投标人近五年内施工完成过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500万(含)及以上合同金额的业绩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本项满分为2分。注:设计经验的应附上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所提供的业绩如没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可提供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或电力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图纸作为业绩证明资料)等证明材料;施工经验的应附上合同书和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业绩能否提供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非设计施工总承包总承包)?
答:非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不符合要求。
2.问:招标文件P4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部分第(8)条“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或供配电专业工程师得1分,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具备“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专业工程师”、“暖通专业工程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专业工程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问:招标文件P4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部分第(9)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或供配电专业工程师得1分,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或供配电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具备“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符合。
4.问:招标文件P4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部分第(10)条“施工负责人具备电力咨询协会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安装工长的资格得1分。”企业安装工长证已取消是否取消这条加分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充通知:
投标人应随时留意有关本招标工程活动的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的任何疏忽或遗漏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
1、本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公布。
2、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以及电子版或自行上网下载有关资料。
3、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地点: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幢1507室)
电话:0596-2031618/628 联系人:小朱
招 标 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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