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片区安置房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工程建设规模内容修改为“本项目用地面积35852m2,约合53.78亩,本项目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设置一层或二层地下室基坑工程,总建筑面积133634.08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4613.43m2,不计容建筑面积29020.63m2,建筑占地面积9786.84m2。本项目分两个地块建设,主体为一幢2层商业楼和14幢15-23层住宅楼,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用房及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给排水、供电、消防以及绿化等公建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48931.69万元。”
2、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增加第31项其他“中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①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闽建科〔2017〕45号》 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规定。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闽建科〔2017〕39号》建筑外窗工程专项设计深度要求、建筑外窗工程专项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要点及建筑外窗工程专项验收动态系统登记需求等3份文件的通知规定。”
3、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3节设计服务要求设计依据增加“①《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②《福建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DBJ 13-255-2016)”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
②本招标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③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8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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