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第二中心小学附属功能性用房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5项第5.2条款修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文件附表4“招标代理报酬支付承诺书”相应删除。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7条款修改为“7. 本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具体详见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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