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纵二线漳州台商投资区过境段公路工程(奥特莱斯大道至经二路)施工答疑
1、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资料需提供什么资料?若合同协议书无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能否提供业主相关证明?若合同协议书或交工报告等无法体现车道数量,能否提供业主证明或者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答:业绩应提供工程的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竣(交)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若上述材料不能说明项目特征的,还应附上施工图设计说明或建设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2、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文中第三十八条11款中说明:“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是否标书中人员社保认定这部分可依此认定分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也为本公司人员。
答: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3、问:关于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问题,能不能用年度保证金补差额的形式提交,比如年度保证金伍拾万,另外再转账叁拾万到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可以吗,请代理明示?
答:不可以,保证金的提交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提交方式任选其中一种。
4、问:①招标文件P32页,附录6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的第2点“2、本表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五)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六)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中填报,并作为投标人中标后投入的人员数量及资格的最低要求,根据工程的建设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人员数量。”和P33页附录7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的第2点“本表设备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七)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八)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中填报,并作为投标人中标后投入的设备最低要求,根据工程的建设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设备数量。”中提到的(五)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六)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七)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八)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在后面的投标格式中没有相应的表格,请问还需要提供吗,请代理明示?②招标文件P32页,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否只需要填写表格即可,是否需要提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相关证件扫描件?如需提供,请明确需提供哪些证件扫描件?
答:①需要提供,格式参照招标文件P32的附录6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和P33的附录7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只需要填写表格即可,不需要提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相关证件扫描件。
5、问:①招标文件P18页中10.5保险费中工程一切险的取费标准为“工程一切险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费率为0.3 %”,而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工程一切险的取费标准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3‰”,二者有冲突,请代理明示以哪个为准?②招标文件P18页中10.6安全生产费用的取费标准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投标价(100章至800章清单合计)的1.5%进行计算安全生产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而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工程一切险的取费标准为“安全生产费按第100章(不含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计算”,二者有冲突,请代理明示以哪个为准?③招标文件P18页中10.9标准化专项费用的取费标准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投标价(100章至800章清单合计)的1%进行计算标准化建设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标准化建设费”细目”,而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工程一切险的取费标准为“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用按第100章(不含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用)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0%计算”,二者有冲突,请代理明示以哪个为准?
答:更改为:①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 3‰;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保险费率为 2.5 ‰。
②安全生产费按第 100 章(不含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的 1.5%计算。
③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用按第 100 章(不含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用)至第 700章的合计金额的 1.0%计算。
6、问:本工程结算财政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发包人支付余下价款的60%。为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能否更改为:本工程结算财政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发包人支付余下价款的60%。
答: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调整为:
①本工程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5% ,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计量(不含设计变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发包人确认后,于次月支付。
②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财政审核完成,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发包人15日内支付至工程财政审核结算总价的 97 %。
③预留工程财政审核结算总价的 3% 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修金。
④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⑤发包人每月按照支付条件拨付的进度款额度,若不够承包人支付工资、材料款等时,承包人应自行凑集资金用于本项目的施工需要,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⑥承包人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按规定及时向发包人开具和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认可的足额正式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为11%),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7、问:投标文件格式208-209面(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都需要(签章),投标人需要盖单位电子章,请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为线下签章和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备注:
①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此答疑的书面材料。
②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如与本答疑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④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招 标 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