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公司综合楼施工监理 澄清修改通知 致各有关单位: 一、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中“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力、信誉”中第(6)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P11页):“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3人”修正为“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2人”,“监理员人数3人”修正为“监理员人数2人”。 二、澄清 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规定,截止至2018年12月13日11:00时,无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提出任何疑问,故本项目无需澄清的问题。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澄清修改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次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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