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湖碎石场—大碑头花岗岩矿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6300601800069001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有关精神,为避免产生退费,电子税务局网报系统已暂缓申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社保管理系统中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或地方税务局网站打印盖有“涉税(费)证明专用章”的社保证明)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修改为“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社保管理系统中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或地方税务局网站打印盖有“涉税(费)证明专用章”的社保证明)的2020年1月或2020年2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备注:
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通知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若因投标人原因未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其他原因的,自行负责。
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台商投资区城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0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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