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台商投资区2021P03地块项目设计大总包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2.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3. 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均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应通过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平台中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且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电子投标保函扫描件及其手续费转账凭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商务文件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部分提交。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或保证保险,无需提交纸质保函或保险凭证原件。
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删除招标文件P56 “4.1 资格审查办法 确定投标人方式:合格制”。
5. 由于系统固化,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中以下表格“(5)设计单位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6)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7)服务保证(保证设计质量、进度,配合工程实施)”无需提交。
6.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3节技术文件中的“说明“有修改,并增加“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封面”格式
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要求澄清的文件。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已修改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兆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