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村埭山社及希源纸业排洪渠道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1、本工程对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建办市[2013]7号文规定执行。)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本项目工期要求“9个月”更改为“270日历天”。 3、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三、投标函附录序号4中的“ 元/天”更改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投标函附录序号5中的“不超过合同总价的”更改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4、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仅允许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保证金形式提交。 5、本项目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10%(以a代表,含本数)~12%(以b 代表,含本数),K1、K2的取值范围同K,若抽取K2值的整数位为12,则不再继续抽取小数点后的数。 6、删除招标文件中“备注2、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月( /至 /)社保缴纳凭证,必须三个月及以上。”,招标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均做相应删除。 备注: 1.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2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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