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创业中心施工监理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


【信息时间: 2018/9/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台商投资区创业中心施工监理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可否将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章”更改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答: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理人盖个人章”处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替代,授权委托书可扫描上传。


2.招标文件P48页其他主要人员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2万元 (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与招标文件P103页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 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P103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的第2点“工程开工后,因......的违约金”修改为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2万元的违约金”。


3. 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自2018年8月1日起,全省检察机关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因此无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答:根据高检院的通知,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本通知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介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通知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通知的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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