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社头片区安置房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答疑


【信息时间: 2021/8/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头片区安置房工程电梯设备

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答疑

  1、招标文件P34页评标办法商务部分:安装、维保(售后服务)综合实力(满分15分)的评分点。

该条款根据安装、维保(售后服务)综合实力共分成5个得分项,每个得分项3分,合计15分。安装、维保(售后服务)综合实力主要是针对负责该项目的安装维保单位能力进行评定的,但招标文件内该条款的5个得分项并未明确要求得分的标准需为负责本项目的安装维保单位,而是只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一方)满足条款均可得分。如有资质的联合体一方在投标时只负责提供该条款所需资质资料,但在中标后并不负责履行安装、维保(售后服务)的义务,而由未具备安装维保资质的投标人自行寻找安装队伍利用联合体一方的资质进行该项目的安装、维保(售后服务)工作,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装维保问题会发生无法直接找到相关负责人和推卸责任的事件,严重影响项目后期工作及电梯质量安全保障。

建议修改为:我司建议将该条款的5个得分项中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一方)”更改为“投标人安装维保单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社头片区安置房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3506300601800077004),我司存在以下疑问:招标文件第34页,2.2.4(1)安装、维保(售后服务)综合实力中的第二小点、第三小点、第四小点小点只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一方)其中一方满足上述评分条款,不能够保证承担安装维保一方的售后服务水平。现在市面很多贸易公司或者机电公司为了拿项目,例如建发机电公司,和厂家组成联合体,中标后采取分包模式,后续的项目安装维保存在很多问题,为了明确责任主体,标书评分应将投标人安装维保单位纳入考核范围,这样才能保护业主的核心利益。因此,商务条款里只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一方),这个条款不严谨,电梯重要在后面的安装和维保,应重点考核投标人安装维修实力,联合体一方存在着利用别人资质投标钻空子的行为,建议将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一方)修改为投标人安装维保单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34页 商务评分标准,第2点:安装、维保(售后服务)综合实力(满分15分),该项目评分一共有5小项,合计15分。本大点主要考核的是投标人的安装、维保(售后服务)综合实力,其中评分资料要求只需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一方)满足条款即可得分,我司对此提出异议:电梯设备属于特种设备行业,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必须持有资质的专业安装维保公司才能够胜任专业的电梯安装、维保工作,评分条款里只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一方)满足得分条件就可得分,这样要求明显是不严谨的,容易出现某些电梯品牌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利用联合一些贸易类机电类公司的资质来进行响应投标,待中完标之后再转包或者挂靠有专业安装维保资质的公司进行安装作业,这样整个项目在后续工作执行中容易产生一些互相推卸责任,相互扯皮,找不到责任人的问题,严重影响电梯的安装质量及运行安全。建议将第2点评分主体单位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安装维保单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名: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