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石美街道消防改造工程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信达(D-2017)代字011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1.1条款中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要求 提交;” 现修改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不要求 提交”。
备注:
①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均予以修改。
②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③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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