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坂美小学扩建工程(一期)-综合楼及室外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6300601800177001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条款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详见第12.4.4项[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的约定 。”更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详见第12.4.4项[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的约定。发包人应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建[2020]3)实施细则要求,按照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农民工工资)每月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金额不少于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20%或实际发生由总承包企业提供人工费用数额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定。”
备注: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通知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若因投标人原因未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其他原因的,自行负责。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1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