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国道324线角美路段(K293+300-K306+500)道路改造工程(高干渠北侧步道)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17/2/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国道324线角美路段(K293+300-K306+500)道路改造工程(高干渠北侧步道)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01号
 
 1、问:招标文件第47页  施工信用等级 采用 “2015年度普通公路项目或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项目(未参与普通公路考核)信用分”。请问普通公路项目是否包含普通公路建设施工单位、普通公路项目养护施工单位吗?普通公路项目养护施工单位的信用分可以在本项目使用吗?
答:“2015年度普通公路项目或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项目(未参与普通公路考核)信用分”中的普通公路项目是指“普通公路施工”,不包含普通公路项目养护施工单位。本项目属于国道324线角美路段(K293+300-K306+500)道路改造工程主体项目中的新建工程,不属于公路养护工程性质,普通公路项目养护施工单位的信用分在本项目不适用。
    2、 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1建设规模、范围,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设计资质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1建设规模、范围均本项目应为为市政设计内容,且附录6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不做资格审查强制条件)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负责人、绿化专业负责人均不是公路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能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专业负责人,同时公路设计资质亦无法担任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基于以上条件,建议设计资质要求增加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