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碧湖小学迁建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是_(是、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修改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2、招标文件中“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10 %”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为(财政预算审核价×监理服务费费率1.5%)×10%”。
3、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5.2条款。
4、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5.3条款修改为“中标人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80%,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件及格式中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每季度进度款×监理中标费率×70%“修改为“每季度已完成工程量工程价款×监理中标费率×70%”。
6、删除第七章商务文件格式中附件3招标代理费承诺书中的“及相关费用”。
二、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注: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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