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鸿渐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支管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2.5条款“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内容修改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20.4条款“仲裁或诉讼”内容修改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项目预算审核书及工程量清单有作调整,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及相关附件。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不变。
注: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涉及到以上条款的均相应修改,其余条款不变。
2.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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