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社头片区安置房工程勘察设计标答疑
一、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8738.20㎡(合88.10亩);本项目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设置一层或二层地下室基坑工程,总建筑面积220972.12㎡,计容总建筑面积175928.79㎡,不计容总建筑面积45043.33㎡(其中防空地下室面积10555.73㎡)。主要建设多幢20-33层的居民住宅楼、农贸市场、幼儿园、小区底层沿街商业店面、社区活动中心、小区公共服务用房(物业用房、变电室和消控室等);地下停车库,以及小区道路、室外广场和停车场、绿化景观和室外综合管网(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招标文件中涉及“工程建设规模”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资金来源:业主自筹”(P14)修改为“资金来源:财政核拨”。招标文件中涉及“资金来源”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3、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2.7勘察设计周期2.7.1设计阶段周期中第④款施工图设计周期内容(P6)修改为:“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会完成后设计单位在收到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3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室外工程),并配合审查单位在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消防审核工作”。招标文件中涉及“勘察设计周期中的施工图设计周期”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4、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条款(P23)增加:“中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①《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17〕45号);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外窗工程专项设计深度要求》等3份文件的通知(闽建科〔2017〕39号)。”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中第3节“设计服务要求”,已补充具体的设计规范和设计依据,请重新下载本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二、澄清:
1、招标文件第22页,35.1.1条:“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额的10%;设计费=总建筑面积*30=220972*30=662.92万元;暂定勘察费=设计费*30%=6629160*30%=198.87万元;则合同估算额为:设计费+勘察费=662.92+198.87=861.79万元”。其中勘察费198.87万元与实际实践中经验估算的勘察费用差别巨大:用地面积58738平方米,规范要求每间距25米钻一个孔,山地钻孔深度20-30米。则:58738÷(25*25)×30米深×80元每进尺=22.555万元,若实际按间距22米钻一个孔,则勘察费用估算:58738÷(22*22)×30米深×80元每进尺=29.126万元 ,建议做相应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第6页2.6.2.条,要求在总平图上预留一处250平方米寺庙的位置,无需进行设计。请问是否在总图上整体考虑其布置形式以及与住宅区之间的相互关系?250平方米是指用地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答:是。250平方米是指用地面积。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③、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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