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大楼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说明


【信息时间: 2018/12/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大楼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说明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中10.2注②“拟派出的施工员、质检()、材料员、安全员和涉电作业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附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扫描件。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证书所署单位为准。专业以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其中在省外取得的证书若未明确是“岗位证”的,还应提交发证单位(机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未提交“岗位证”处理。”补充修改为“拟派出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附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扫描件;涉电作业人员须附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证书或社保所署单位为准。社保以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专业以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其中在省外取得的证书若未明确是“岗位证”的,还应提交发证单位(机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未提交“岗位证”处理。


二、其余未更改不变。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1812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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