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鸿渐路(龙池大道至疏港大道)及锦湖路(龙昆路至疏港大道)
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及答疑澄清(001)
招标项目编号: E3506300601100021001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11页1.4.1条款第“(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人,监理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人。”更改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人,监理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人。”
2、招标文件第21页11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新增:“20.投标人应根据闽建建〔2018〕37号规定执行……以上项目数的计算依据为项目监理合同。”
二、答疑澄清:
1、问:招标文件p49页其他主要人员2.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人民币2万元的违约金,与招标文件p109页2.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 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P49页为准,投标人在编辑《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相应修改。
2、问: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自2018年8月1日起,全省检察机关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因此无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答:本招标项目无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问:本工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开标不符合标准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要求,且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必须到场开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补充通知:
1、本补充通知发布后,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补充说明修改后上传的为准。
2、投标人应随时留意有关本招标工程活动的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的任何疏忽或遗漏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
1、本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公布。
2、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以及电子版或自行上网下载有关资料。
3、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双玺7号楼903室)
电话:0596-2956050
联系人:小洪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