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九冬蘑菇产业园(一期)工程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 闽营招【2017】漳第018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第11页第1.4.1条款第1点“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修改为“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
①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均予以修改。
②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③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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