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厦漳同城大道(东美至沙洲段)高架桥下道路及绿化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补充通知01号
1、问:若投标人参与了本项目的第一次公开招标,投标保证金已提交至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且未退还至投标单位的),请问本次投标还需要再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吗?
答: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可延用,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网查询退保材料,办理退保手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时须重新提交保证金(即重新汇款,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
2、问:提供的图框格式由于A4纸幅面导致工程名称跨行,若采用A3纸幅面一行即可,工程名称是否可设置成一行?
答:投标人参与投标时若需附上图纸,图纸图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图框执行,图框格式采用A3纸幅面,图框中的工程名称应设置成一行。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