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中学3#教学楼、综合楼及室外配套设施工程
答疑纪要
一、投标人提问:
1.问:逾期上限金额大多都在5%-10%之间,该招标文件中无上限额度,望代理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该项目电梯需要分包,分包商资料是否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待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待中标后提供。
4.问: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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