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县道(X554)华官线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


【信息时间: 2022/5/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县县道(X554)华官线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297202000004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华安县县道(X554)华官线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已由华安县交通运输局华交程〔202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县乡公路养护所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华安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华官线X554与G358叉路口,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华安县与漳平交界处,终点桩号K1+620,设计里程1.62公里。采用加铺沥青砼进行预防性养护改造,维持原有公路三级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m;本项目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罩面,路基宽7.5米,横断面基本组成2×3.25m(行车道)+2×0.5(硬路肩)。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6.5米,结构层为:3.0cm SBS改性AC-10C沥青罩面+旧路面铣刨1cm。对于局部严重破损路段采用挖除后浇筑20cm厚C20砼基层再加铺3.0cm SBS改性AC-10C沥青罩面,详见施工图设计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华安县县道(X554)华官线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发包内容:

华安县县道(X554)华官线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99619(含暂列金:390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5.00%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承包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华安县房建市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57日至 2022年510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 电话:0596-2965573

4.3 抽取时间:2022-5-11 09:30

4.4 抽取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类型:固定单价合同风险包干范围:

①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机械和材料价格变化。

②对于合同履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

③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④因施工方案变更导致施工成本的变化。

⑤取(弃)土点的选择以及运距的变化。

⑥不同建设地点的各种材料运输(含二道运输)、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各种临时设施 等费用。法律变化、其他因素周边关系协调, 周边施工环境变化的影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 件以外的变化)等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完成达到合同价的50%,支付所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75%(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

②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80%(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

③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内业资料归档完整并经财政结算审核后支付至财政审核价的 97%;

④余3%待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 28 日内支付(不计利息)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且在签订合同前缴交,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履约担保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华安县县乡公路养护所

    

漳州市华安县

 编:

363800

电子邮箱:

/

   话:

0596-7362080

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

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0596-7359768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址:

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39号、华安县华丰镇华丰镇大同西路29号

联系电话:

0596-7012682、0596-7367867

 

 期:

20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