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九龙工业园十七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297202000028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华安九龙工业园十七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22]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31.5平方米,路线西起规划十七路,东至康下路,道路全长162.5米,道路红线宽度16米,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316443元(含暂列金110000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华安九龙工业园十七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发包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设施、路灯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316443元(含暂列金 1100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
K= 12 %;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为2051669.84元(含暂列金 110000元),发包价=(预算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本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调20%计取、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已列入招标控制价暂列金中,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帐的形式,支付招标代理报务费,开工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与招标人进行结算。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华安县房建市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2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96-2161156;
4.3 抽取时间:2022年7月25日10:30;
4.4 抽取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进度款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归档资料并备案合格后7日内,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工程合同价的90%(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及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3)工程结算审核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工程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中标人可任选一种方式提交,提交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开立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应具备连带责任的担保责任,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履约担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3 履约担保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如工程实际总工期超过保函的有效期,保函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若未按要求延长保函的有效期,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的,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完整申请支付手续后14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www.zzgcjyzx.com/Front/)、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 邮 编:363801
电子邮箱:/
电 话:15260593731 传 真:/
联系人:黄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305室
联系电话:0596-2161156
日 期:2022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