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和华安县公安局华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华安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和华安县公安局华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监理 2、招 标 人:华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邹先生(13960113222)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刘(0596-2931058) 4、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和华安县华丰镇; 6、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华安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和华安县公安局华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两个项目的监理,分别位于华安县公安局丰山镇和华安县公安局华丰镇,项目计划总投资分别为¥399.9万元和¥386.26万元,工程费分别¥339.67万元和¥327.97万元。 7、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不限于包含土地征迁阶段工作)、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工程(含弱电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及监控工程等本项目所有配套工程)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10、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9日08时30分 11、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华厦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3748.00元 总监理工程师:王文龙 证号:35003374 工期: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施工规范的合格标准。 12、 公示时间:2020年06月30日至2020年07月09日 13、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10份,经形式评审符合要求10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10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过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10份,不符合要求0份。 14、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无。 15、评标委员会名单:黄巧奇(组长)、陈奕芳、林子潘、吕耘祥、王奕清。 16、监管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17、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华安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