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仙都镇市后村高山族新村特色文化广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19/9/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县仙都镇市后村高山族新村特色文化广场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华安县仙都镇市后村高山族新村特色文化广场工程


人:华安县仙都镇市后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仙都镇市后村               联系方式:詹先生   18060216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7栋804室  联系方式:小张     0596-2583770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市后村


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8万元。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新村广场铺装3500平方米,新建高山族特色景墙1座,以及绿化等景观配套设施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12%)


开标时间:201999830


中标候选人:福建金莱达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肆仟肆佰贰拾玖元玖角贰分


小写¥1324429.92


中标工期: 180 日历天


中标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赖源东                注册编号:闽235121256036


评标专家姓名:方丰太、林小明、吴旺根


废标情况说明:福建碧晟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务文件中投标函填写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盖章和签署)不一致,商务文件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公示期:20199102019919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7360032)、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7361798)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市后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