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华安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
2、招 标 人:华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邹先生(13960113222)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刘(0596-2931058)
4、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
6、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2819111元(含暂列金¥13.4万元)。
7、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华安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10、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1日08时30分
11、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禾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550599.9元(含暂列金¥13.4万元)
项目负责人:郑瑞娇 证号:闽235111250962
工期: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12、 公示时间:2020年07月02日至2020年07月11日
13、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20份,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19份,不符合要求1份;经过商务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18份,不符合要求1份。
14、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
(1)福建省鼎盛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7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5条款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福建南太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评审标准5.1.3要求,商务评审不通过。
15、评标委员会名单:陈金星,郑昌柏,叶丽华,陈志红,蔡妙容。
16、监管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17、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华安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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