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与维护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2019/8/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与维护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华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与维护项目

2.招 标 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

  招标人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96-7365626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欧       联系电话:0596-2933815

4.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开标时间:2019年8月16日8时30分

7.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最高限价总价为:788.4万元,最高限价单价为:60元/吨•天

9.第一中标候选人:厦门福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179840元 总分:83.11分

 项目负责人:张琳君   证号:闽Z009-66307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雅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964200 分:79.86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奥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950000元 分:77.41分

10.服务时间:6年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方锦泉(组长)、林国贤、徐坚、简红、陈开亮、林永国、江志强

12.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13.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厦门陆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条件(3)条款规定“提交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14.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9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 招投标监督机构: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7360032、0596-7012726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