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仙都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华安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仙都镇)
招标人:华安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仙都镇项目部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仙都镇;
建筑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3099972.55元。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 10679978.04元。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喷灌工程、临时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区间为7.00%~8.99%)
开标时间:2015年1月12日
现场确定的K值为:8.25%
最高控制价:10679978.04元
最低控制价:9881379.85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中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玖佰捌拾捌万叁仟叁佰壹拾伍元捌角伍分 (¥9883315.85元)
中标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建造师:温春群 证号:闽235101135653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安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废标投标人名称及原因:(1)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你公司拟投入的本项目的施工员未提交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5.1.9条款的要求,作废标处理。(2)福建省中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拟投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5.1.8条款的要求,作废标处理。(3)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拟投入的本项目的施工员未提交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5.1.9条款的要求,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庄春红、郭高忠、黎育俊、姚立军、叶松清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5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
招标人:华安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仙都镇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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