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华安县平湖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华安县平湖路道路改造工程原定于2016年4月27日8时30分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举行开标会议。根据国家关于推广综合管廊建设的要求,本项目的综合管线设计方案将作变更,招标人研究决定中止本次招投标活动。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避免给潜在投标人造成损失,对已购买了本工程招标文件或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
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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