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确定福建省九龙江北溪中游华安段二期
防洪工程低水驳岸I标段中标人的公示
根据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水利局(华发改[2013]115号文)《关于福建省九龙江北溪中游华安段二期防洪工程低水驳岸I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处理意见》,取消福建省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招标人华安县北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确定原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豪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工程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8388786.60元,质量等级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工期270日历天,项目经理庄伟志,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为闽235111131553。
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
招标人:华安县北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