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沙建镇汰内等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侯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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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沙建镇汰内等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中标侯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华安县沙建镇汰内等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招标人: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13606988932

3、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0596-2186645)

4、工程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沙建镇汰内村、官古村、日新村和宝山村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华安县沙建镇汰内等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工程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的取值区间为8.00%(含)~12.00%(含)]

9、开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08:30时

10、中标候选人:福建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3031238

项目经理:李艳                           注册编号:闽2352007200702693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1、评标委员会名单: 何仲、陈文达、朱平火。

12、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 2021年 10月19日

1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华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欣龙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工程量与招标清单的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6-7012682、0596-7362470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