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先锋等3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侯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21/10/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1/5 22:46:52
存证哈希值:
D4CDFB304DA4DD6D460AC106F1C7AC6500B594D8A24ECB0B7FA9371B26018741
区块高度:
25115969

华安县仙都镇先锋等3个村202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中标侯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华安县仙都镇先锋等3个村202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18965469003)

3、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0596-2186645)

4、工程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先锋村、高村村和大地村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华安县仙都镇先锋等3个村202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工程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的取值区间为8.00%(含)~12.00%(含)]

9、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2日8:30时

10、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鸿联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3028090

项目经理:龚远远                       注册编号:闽2352013201369896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1、评标委员会名单: 何仲、李兵、许晓清。

12、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 2021年10月22日

1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建省虹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6-7012682、0596-7362470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