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三十八路市政道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15/6/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三十八路市政道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XZ(漳)15020号
 
工程名称: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三十八路市政道路工程
招 标 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59605110
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736003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931393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工程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道路长1497米,实际新建道路长1447米,路幅宽度16米,双向两车道,水泥混泥土路面,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项目概算总投资144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21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正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 标 价:人民币壹仟零贰万零捌佰伍拾柒元叁角柒分(¥:10020857.37元)
中 标 工 期:180日历天
建造师姓名: 林致怀
建造师资质等级: 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号:闽235121256011    
第二中标候选人:漳州市继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威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肖茹、王劲勇、杨冰冰、黄秀菊、沈秀华;
废标情况说明: 
1、福建中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6.1.1规定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2、福建东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水电(或安装)专业施工员,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与标准6.1.5条款规定,作废标处理。3、宏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为空表,无法确定人员配备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6.1.5条款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4日。
 
                                   招标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 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