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店仔至宫仔洋桥头道路硬化工程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店仔至宫仔洋桥头道路硬化工程
2、开标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实际建设长度938.25米,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2693.49平方米,沿道路一侧敷设雨污管283.5米,雨水管180米,余下路段砌筑排水沟。砌筑挡土墙543.8立方米以及道路安全设施等。道路等级:采用乡村支路的道路等级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本项目预算审核价1703108元。
5、开标时间:2020年 7月27日上午08时30分
6、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7、中标候选人: 福建金石头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1532797.54元 (大写:壹佰伍拾叁万贰仟柒佰玖拾柒元伍角肆分)
项目负责人: 朱荣金 注册证书号: 闽235151582016
项目技术负责人: 沈伟清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评标委员会名单: 胡国华、许曲雅、颜文雄
9、公示日期: 2020年7月28日- 2020年8月7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10、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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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前
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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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
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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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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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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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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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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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即2020年7月28日至 2020年7月30日)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邮编:363800
电话:13960024108
联系人:汤剑幕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36号万豪国际3幢503、504室
电话:0596-2928466
联系人:小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6号、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
联系电话:0596-7360032、0596-7367782
日 期: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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