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乡道(Y931)芹官线养护生态示范路路面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6101665.04元(含暂列金310000元)
2.
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增值税税率为11%,新政策是10%,请问是按增值税税率11%还是按增值税税率10%?
答:本项目的增值税税率按11%计取,中标后依据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注: ①因系统后台生成的招标正文是固化格式,遇招标正文与本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华
招标人:华安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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