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镇银塘村至龙径村(南北公路)公路浦角线至九龙大道段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工程最高限价公布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578745元。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3页第9.1.1条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9593元,并删除附表1-1中的其它总价措施费6860.12元。第9.1.2条款删除第6条本项目的规费:35233元。
注:1、招标文件与本最高限价公布不一致,以本最高限价公布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