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麒麟山华安玉地质公园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7/10/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县麒麟山华安玉地质公园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一、本工程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到20171026日上午1100分止,收到投标人的投标质疑,具体内容答复如下:

1. 招标文件P6页7.3、P12页、P22页,“依据漳政综【2016】142号,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场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将不予以接收。”修改为:“依据漳政综【2016】142号,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场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将不予以接收(如因总监证书用于驻漳登记留存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漳州建筑协会出具的《外地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人员证件留存单》原件替代)。

2. 招标文件P33,2.5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表中“土建工程”修改为“房屋建筑工程”。

注:本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②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投标人须重新导入本答疑纪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纪要修改后的为准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