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二十七路市政道路配套排水渠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17/5/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二十七路市政道路配套排水渠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01
 
  1.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信用分值只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不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计算。因此招标文件中P3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0.2条款修改为“10.2.通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二项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序[随机抽取方法:首先,招标人在号码池中放入经评审合格的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相对应的投标编号(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正顺序由投标人现场抽取投标编号),然后,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P3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0.3条款删除。
  3.本工程招投标工作时间安排更改如下: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611 16: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提交金额及提交方式不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6121530分,提交地点不变。
3)开标时间:20176 12 15 30分,开标地点不变。
               
注:①、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保持原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③、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此通知的书面材料。
 
                           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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