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九龙大道二期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01号
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第9--10页,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6.3-6.9条款删除。说明(3)(4)删除。
二、招标文件第9页说明(2) “……以养老保险扫描件(2015年12月份起至今的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准。……”修改为“……以养老保险扫描件(2016年4、5、6月份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9页,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6.2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职称:中级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第33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3项5.1.7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2修改为:
1、项目经理1 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等级:二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经理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职称:中级及以上。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养老保险扫描件(2016年4、5、6月份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准。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为准,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扫描件;若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须附上其职称证书及毕业证书扫描件。
五、本招标文件已经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注:①、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保持原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陆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此通知的书面材料。
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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