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01号
1、招标文件P27页5.7.1技术负责人“专业可通过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任一体现” (技术负责人无专业要求)此点删除。
2、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一)投标函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均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水利、道路等相关专业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修改为“商务文件(一)投标函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6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均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水利、道路等相关专业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招标文件P20页33.1中“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修改为“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都做相应修改。
4、招标文件已修改并上传系统,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注:①、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保持原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③、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此通知的书面材料。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委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 0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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