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高山族民宅立面整治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8/9/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高山族民宅立面整治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中“第18.1/ 18.2.1条款号”


原: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高山族民宅立面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修改为: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高山族民宅立面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


②本招标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③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